Thursday, January 27, 2011

华教运动,经过多年以后,从小争议到大风波,从启动到震动,到底是动或是不动?整体民族教育的斗争路线是开始跑向终点,还是在起点上原地踏步?

12年前的新纪元学院,作为第一批学生之一,当年思考的问题以及批判的观点,至今依然可取,是他洞悉了先机吗?还是预知了未来?

《华教运动,动或不动》是新纪元学院校友会第一本出版的书籍,此书是沿用学者曾庆豹于1996年当时、甚至到现在都是一篇很重要的华教分析文章题目命名。作者刘镇东除了是新纪元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会长,现在也是槟城升旗山国会议员,以及现任校友会会长。

此书记录了刘镇东在学生时代至现今,对于新纪元学院以及种种华教现象的批判以及再思考。内容主要是反思新纪元学院与华教运动发展,文章范围可分为:寻找<真纪元>篇,校园内部反思篇:共治、自主、学术建设,新院发展批判篇:迷思与挑战以及华教运动定位篇。

这本书的意义除了使读者可以看到刘氏不同时期在华教运动论述上的翻新,也更是希望达至一种抛砖引玉的效应,集聚散落在各领域的校友,创续和经营另一个新平台。

而刘镇东这些年来的文章书写,恰恰反映出两种精神:一,他的锲而不舍让身旁的我们学会警觉,不要轻视自己的年轻,要相信自己;二,我们不需要盲目崇拜知识,但要趁年轻时将自己投身在知识之中,一直坚持到某个深度和广度,才能一点一点地看见另一个社会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也很荣幸获得两位关注华教运动发展的学者-潘永强以及曾庆豹提笔写推荐序,为此书增添更深意义。

欲购买此书,不妨联络张溦紟(03-79806571)或刘国伟(0126788958)。电邮地址分别是:kokwei.leow@gmail.com.
面子书网址: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34650284626

新纪元学院校友会执行长
刘国伟 发

Tuesday, January 18, 2011


126个公民团体联署向首相纳吉日前所倡议的跛脚皇委会说“不!”,并要求确保皇委会拥有更大的权限,彻查赵明福坠楼案死因真相。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等公民团体今早在吉隆坡的隆雪华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反对首相纳吉倡议的“只查盘问程序,不查死因”跛脚皇委会,他们认为,扩大皇委会权限以调查死因,而且遴选皇委会委员须透明独立,否则将功能不彰,冤案难有真相大白之日。

联署团体体认同“全民挺明福运动”之观点,皇委会的调查权限应涵盖以下范围:

一、彻查赵明福的死因,特别是颈项伤痕的来源;
二、重新检讨反贪会的盘问调查程序,以便能够更符合刑事调查程序的规范;
三、追究为赵明福死亡负起责任的相关个人或单位,确保肇事者负上政治、行政与刑事责任,还明福公道;
四、案件涉及反贪会,必须彻查过往案例,揪出可能的制度性不法行径,例如是否涉及不当的刑求与逼供手段。

促纳吉尊重民意

隆雪华堂会长陈友信在记者会上表示,他们希望政府注意到非政府组织的声音,还有越来越强烈的民意,就如文告中提到应允许皇委会调查反贪污委员会的程序之外,也应调查赵明福死因。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人权小组主席邱进福(左图)提到,除了要求扩大皇委会的权限与提出相关人选,他认为关键点还是在于政府是否有政治意愿(Political Will)落实皇委会完成调查后所提出的建议。

他指出,2004年期间前首相阿都拉成立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但后者提出125个建议,其中五个关系人权的建议,包括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至今都没有落实。

由于警方反对执行这些建议,加上政府没有政治意愿,所以五项关系人权的皇委会建议迄今还是无声无息。

他表明,尽管皇委会有更大权限、甚至政府接受他们所提出的人选,但却难以确保政府执行皇委会建议的政治意愿,因为这些建议可能是不受政府或执法机构的欢迎。

全国大专生联盟(SMM)主席幕尼尔(Shazni Munir)则表示,迄今已经多人在扣留所毙命,所以呼吁所有大专生和年轻人,应该站出来推行一个运动,为所有被虐打和毙命的受害者讨回公道。

19名代表今天出席记者会,表明全面支持这份由126个民间组织联署的诉求,期望建议能够获得有关当局接受。

需具备捍卫人权优良记录

公民团体认为,担任皇委会委员者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经验,例如曾参与人权、法政、非政府组织工作,拥有优良的捍卫人权记录,始能树立其权威性。

联 署团体推荐以下七项人选出任皇委会委员:前副首相兼人权委员会主席慕沙希旦(Musa Hitam,右图)、前律师公会主席兼全国人权协会主席拉惹阿兹(Raja Aziz Addruse)、前上诉庭法官陈炘铠(N.H. Chan)、前总警长哈聂夫(Haniff Omar)、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碧嘉(Ambiga Sreenivasan)、 妇女力量组织(Tenaganita)组织总监艾琳(Irene Fernandez)。

另一名人选必须具备医疗专业资历,联署团体呼吁政府咨询关心人权的前马来西亚医药协会主席罗纳麦奎(Ronald McCoy)及马来西亚医药协会(Malaysian Medical Association,MMA)等医疗专业组织的意见。

应有独立遴选机制

公民社会组织呼吁,纳吉勿在未咨询赵家、律师公会与人权团体等公民组织前仓促宣布皇委会架构与人选,否则将令人怀疑政府的诚意,并导致皇委会的独立性与公信力备受质疑。

公民团体认为,纳吉应展现真心要追查真相及还赵家公道的诚意,并确保遴选皇委会委员具有独立和透明的程序,必须纳入赵家代表、律师公会、雪州政府及人权组织代表,以充分咨询各方观点,增强其公信力。

总检察署应指示重查赵案疑点

公民团体也认为,验尸庭审讯暴露了警方查案的各种缺失与不专业,令人诟病,各种疑点如:死者颈项的坠楼前伤势、反贪会口供不一、可疑字条留待一年多才呈堂、反贪会释放死者时间及物品并未还予当事人、坠楼事发时反贪会大厦神秘关闭一小时多等都无法一一彻查清楚。

因此,呼吁总检察长“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39(2)条文所赋予的权力,指示警方重开档案,调查赵明福命案的种种疑点”。

隆雪华堂发起联署

本次联署是由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发起,联署单位单位涵盖了华团、人权组织、大专青年组织、社区组织、女性组织、工会、专业组织、宗教组织、社运团体、族裔组织等。

以下是联署名单:

  1.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2. 马来西亚国际特赦组织
  3. 林连玉基金
  4.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
  5. 马佛总青
  6. 回教改革理事会
  7. 马来西亚回教复兴前线
  8. 马来西亚韩江校友会总会
  9. 公民关怀组织
  10. 社区传播中心
  11. 受压迫人民阵线
  12. 马来西亚旅台同学会总会
  13. 马来西亚妇女行动协会
  14. 我是大马子民组织
  15. 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
  16. 泛马回教学生联盟
  17.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
  18. 新纪元学院学生会
  19. 雪隆社区自强协会
  20. 雪隆社区关怀协会
  21. 雪隆社区协会
  22. 雪隆茶阳(大埔 )青年团
  23. 隆雪华堂妇女组
  24. 雪隆会宁公会
  25. 雪隆理华同学会
  26. 吉隆坡南强校友会
  27. 沙戥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28. 巴生巴板路搬迁委员会
  29. 雪州沙登亲善花园居民协会
  30. 梳邦再也23区居民理事会
  31. 安邦新村校友会
  32. 安邦金英龙狮团
  33. 博特拉大学前进阵线
  34. 北方大学前进阵线
  35. 理科大学前进阵线
  36. 马大新青年协会
  37. 动力青年
  38. 梳邦再也23区青年委员会
  39.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40.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41.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42. 柔佛华校校友会联合会
  43. 新山留学台湾同学会
  44. 居銮白小援助会
  45. 槟城观察
  46. 居銮人民之声筹委会
  47. 霹雳大专青年社
  48. 霹雳独中校友联盟
  49. 霹雳深斋校友会
  50. 霹雳黄氏宗祠青年团
  51. 霹雳美罗河婆同乡会
  52. 槟城独中教育基金会
  53. 槟城韩江同学会
  54. 槟城中华校友会
  55. 槟城公民同学会
  56. 槟州老友联谊会
  57. 威北培育校友会
  58. 槟城同善校友会
  59. 隆雪华堂青年团
  60. 威省韩江校友会
  61. 北海醒侨校友会
  62. 北海励桥校友会
  63. 新纪元学院校友会
  64.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65. 捍卫自由律师团
  66. 自由公共论坛
  67. 红玫瑰青年中心
  68. 乌雪区安溪会馆
  69. 坤成校友会
  70. 柔佛州中华总会
  71. 砂拉越中区友谊协会
  72. 新纪元学院前进阵线
  73. 理大华文学会
  74. 马大华文学会
  75. 北大华文学会
  76. 博大华文学会
  77. 马来西亚大专生团结阵线
  78. 青年与学生联盟
  79. Sarawak Dayak Iban Association SADIA
  80. Borneo Resources Institute Malaysia BRIMAS
  81. Sarawak Native Customary Rights Land Network TAHABAS
  82. Jaringan Orang Asal Se-Malaysia JOAS
  83. Persatuan Wanita Desa Sarawak WADESA
  84. Sarawakians Access SACCESS
  85. Community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Centre CICOM
  86. 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
  87. Community Action Network
  88. 妇女力量Tenaganita
  89. Community Development Centre CDC
  90. Youth Wing of the Council of Churches of Malaysia CCMY
  91. Monitoring Sustainability of Globalization MSN
  92. “528 Media Action Group”
  93. 国际佛光山会马来西亚协会
  94. 自救协会
  95. 马来西亚选民联盟
  96.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
  97.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
  98. 马来西亚华校校友联合总会
  99. 雪隆福建会馆
  100. 森美兰老友联谊会
  101. 森美兰永春会馆
  102. 森美兰关爱分会
  103. 森美兰赖氏宗祠
  104. 森美兰潮州会馆青年团
  105. 森美兰广东会馆青年团
  106. 森美兰海南会馆青年团
  107. 芙蓉基督教卫理公会
  108. 芙蓉丽阳园一班好友俱乐部
  109. 马来西亚印度人信托人理事会
  110. 雪兰莪州宏愿之光福利协会
  111. 雪兰莪州巴拉丹福利协会
  112. 雪兰莪州印度宏愿协会
  113. 巴生消费人协会
  114. 马来西亚关心青年协会
  115. 马来西亚印度艺术音乐协会
  116. 青运新城支会
  117. 霹雳州韩江校友会
  118. 槟州炎黄"312"经络锻炼中心
  119. 森美兰潮州会馆
  120. 森美兰乡联青
  121.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青年团(华总青)
  122. 槟州中华大会堂
  123. 吉打华校校友联合会
  124. 独立媒体中心
  125.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
  126. 马来西亚中国经济贸易总商会 Malaysia-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独立新闻在线报道

Wednesday, January 12, 2011


53个公民团体对于赵明福验尸庭推事阿兹米尔的“悬案”判决感到极度失望,并要求首相立即着手成立皇家委员会,查出赵明福死因真相。

难以摆脱刑求致死嫌疑

不过他们强调,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权限,不只侦查赵明福真正死因,更必须全面检视反贪委员会审案的程序,追究何以赵明福以证人之身,竟然必须承受实质暴力和11小时冗长审问的政治、行政与刑事责任。

“反贪会连番遭人举报涉嫌虐待证人,其暴力枉法的形象早已深入民间。只要“赵明福冤案”一日被列为悬案,反贪委员会就无法摆脱刑求致死赵明福的嫌疑。”

这个由全民挺明福组织所发起的联署文告指出,阿兹密尔判赵明福之死为悬案,并表示在缺乏证据下,难以断定赵明福是自杀还是他杀的判决并不出人意料。

“因为整个验尸庭过程显示警方没有倾全力调查此案。无论是反贪会官员的矛盾供词、神秘字条的验证、赵明福颈项的伤口,查案官皆未深入调查,在庭上屡遭赵家律师哥宾星问得哑口无言。总检察署竟也欣然接受查案官的表面和不专业的查案报告。”

缺证据总检署严重失责

实际上,若发现仍有调查的空间或缺乏证据,总检察署可以要求重新调查。赵明福验尸庭缺乏证据,总检察署可说严重失责。再加上反贪会阻扰泰国法医普缇来马,提出许多无关及污蔑性的证据,使调查难上加难。

验 尸庭在一年五个月后找不出真相,揪不出凶手,显示我国的国家机关已尽皆失灵。警察部队、总检察署不能公正无私调查明福冤案,甚至有袒护反贪委员会之嫌,似 乎根据政治主子之意行事,突显我国执法机关的腐败和不中立。推事根据这些具预设偏见的调查得出的存疑判决,使全国人民对政府丧失信心,深感人权不获保障, 公义不得伸张!

“验尸庭的整个发展已背离首相纳吉去年的承诺——即给予赵家完整的真相,以及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透明。我们促请纳吉正视验尸庭的弊端,继续彻查赵明福的死因,而非以不光彩的验尸庭作为结束。”

纳吉第一宗政治死亡案

文 告再次提醒社会大众,赵明福冤案是首相纳吉上台以来第一个政治死亡案件。赵明福的离奇死亡,是在国阵政府策动反贪委员会调查雪州民联议员,企图夺取雪州政 权的背景下发生。追根究底,赵明福之死,纳吉政府要负上最大的责任。因此,只要一日赵明福沉冤不雪,一日真凶不被绳之以法,不但反贪委员会有刑求杀人之 嫌,纳吉政府也将背负为了夺权冷血纵容执法机关致死赵明福的污名。

赞雪政府拨10万反酷刑

文告指出,雪州政府已经宣布拨出10万元作为推动反酷刑、消除扣留期间死亡的教育与游说工作,让人称道。

“纳吉政府应该立刻跟进,以成立赵明福冤案皇家调查委员会和落实警队、总检察署和反贪委员会的制度改革,展示他改革国家机关,打造无酷刑社会的意愿。”

以下是文告发起单位及联署单位名单:

文告发起单位:
全民挺明福

联署单位:

01.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02.动力青年
03.马来西亚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Malaysia)
04.沙戥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05.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06.柔佛华校校友会联合会
07.巴板路搬迁委员会(Jawatankuasa Bertindak Peneroka Bandar Jalan Papan)
08.雪州沙登亲善花园居民协会
09.梳邦再也23区青年委员会
10.新纪元学院学生会
11.梳邦再也23区居民理事会
12.雪隆茶阳(大埔)青年团
13.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14.博特拉大学前进阵线
15.公民关怀组织
16.北方大学会前进阵线
17.马大新青年协会
18.雪隆社区协会(Persatuan Masyarakat Selangor dan Wilayah Persekutuan, PERMAS)
19.社区传播中心(KOMAS)
20.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
21.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
22.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23.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24. 隆雪华堂妇女组
25.雪隆会宁公会
26.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
27.新山留学台湾同学会
28.霹雳大专青年社
29.霹雳独中校友联盟
30.霹雳深斋校友会
31.霹雳黄氏宗祠青年团
32.马来西亚韩江校友会总会
33.槟城韩江同学会
34.槟城中华校友会
35.槟城公民同学会
36.槟州老友联谊会
37.雪隆理华同学会
38.居銮白小援助会
39.理大前进阵线
40.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
41.威北培育校友会
42.槟城同善校友会
43.隆雪华堂青年团
44.威省韩江校友会
45.北海醒侨校友会
46.北海励桥校友会
47.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
48.新纪元学院校友会
49.霹雳美罗河婆同乡会
50.马来西亚旅台同学会总会
51.马来西亚妇女行动协会(All Women Action Society of Malaysia, AWAM)
52.居銮人民之声筹委会

当今大马